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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專區-中秋佳節將屆,請遵守「苗栗縣政府廉政倫理規範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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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務員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,除有「苗栗縣政府廉政倫理規範」第4點但書各款情形外,應予拒絕或退還,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;除親屬或經常交往朋友外,遇與其無職務上利害關係者所為餽贈市價超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時,應於受贈之日起3日內,簽報其長官,必要時並知會政風機構。


相關檔案

苗栗縣政府廉政倫理規範.pdf
苗栗縣政府函.PDF


發布時間: 2025-10-01 09:22:59
發布單位: 后庄國小人事室


地址:351014苗栗縣頭份市文化里文化街20號 電話:(037)663858 傳真:(037)689071
最後更新時間:2025-11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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